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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18年05月24日 00:00  点击:[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年产500吨塑料农膜

三堡乡工业集中区

淮安市楚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租赁大吉生猪养殖场饲料加工房等附属用房进行建设。设计年产塑料膜500t,其中,直接销售塑料膜400t,将塑料膜加工成塑料袋60t,加工成食品盒40t。

2018年5月21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边农田的农肥使用,不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非甲烷总烃废气集气罩收集、UV光解催化装置处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经车间强制排风系统排空。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项标准值。

3、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吸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废塑料集中收集后返还生产线加工再利用,原料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2

江苏淮安楚州淮扬路加油站

淮安区新237省道西侧、纬三路北侧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淮安石油分公司

本项目投资23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地面积3431平方米,设置5个储罐(3个20m3汽油罐、2个30m3柴油罐)采用埋地式防渗漏双层钢制油罐,本项目为三级加油站,年实现加油量3500t。

2018年5月21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洗车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标准中B标准。

3、本加油站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及密闭卸油等方式,汽油加油、卸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采用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处理后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952-2007)中4.3.4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吸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标准。

5、含油废液委托江苏森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净水装置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本项目以加油站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3

江苏淮安237加油站

淮安区纬八路南侧、237省道东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淮安销售分公司

本项目投资4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占地面积3126平方米,共设置4个双层地埋式储油罐,其中汽油2个,柴油2个,单个容积均为30m3,总容积为90m3(柴油罐折半计)。项目为二级加油站,主要经营汽油、柴油。

2018年5月21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淮安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北偏泓。

3、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內浮顶式储罐、采用自封式加油机、规范操作,配套卸油油气回收装置和分散式加油油气处理装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952-2007)中4.3.4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吸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储油罐油渣由负责清理的专业公司带走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集中运送处理。

6、本项目以加油站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4

年回收10000吨废旧电瓶

淮安区经济开发区边寿民路19号

淮安鑫谷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利用该公司院内一栋600平方厂房进行改造,新建年回收暂存1万吨废铅酸蓄电池项目,仅收集、暂存完好的废铅酸蓄电池,不回收破损废铅酸蓄电池,不涉及电池的运输、拆解及后续加工等流程。

2018年5月21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喷淋废水中和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接管淮安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北泓。

2、硫酸雾废气经收集后进入酸雾净化塔进行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

3、暂存仓库地面按照GB18957-2001《危险废物暂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改造,不影响地下水。

4、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吸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废电解液及破损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废劳保用品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6、本项目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5966869

通讯地址: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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